自2015年10月12日起,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爱沙尼亚签证申请中心(或使领馆)提交申请以提交生物识别数据。在此之后的59个月内的签证申请将无需再次采集指纹。
申请人可通过经认证的旅行社递交签证申请,但每59个月内的第一次申请,申请人将前往签证申请中心采集指纹。旅行社必须提前发送邮件至斯洛文尼亚签证申请中心(联系方式,请参阅“联系我们”)简单提供团队人数及采集指纹的首选日期和时间以预约递交团队申请。
请注意,如果因任何原因无法在签证信息系统内查询到指纹信息,即便仍旧在59个月的期限内,签证申请人可能被要求访问签证申请中心再次提交指纹信息。
申请人每次申请签证时可主动要求采集指纹信息,
以避免由于某些原因,指纹信息无法在签证信息系统内查找到而导致的延迟。
出于安全原因 – 再次确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申请人遗忘上一次办理签证及采集指纹信息的具体时间,或无法确认之前的申请是否采集了指纹信息。
12岁以下儿童和身体条件不允许指纹录入的申请人可免于录入指纹。
在2015年10月12日之前申请的签证,虽未采集生物识别数据,仍可在其有效期内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