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有效期限:以使馆签发为准
停留期限:以使馆签发为准
入境次数:以使馆签发为准
签发对象 | 签证材料 | 材料要求 |
斯洛文尼亚旅游签证主要签发给以旅游为目的的个人申请者可适用 | 申根个人信息表 | •完整准确的填写个人信息 |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
•完好无损的护照原件 •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 •护照内应至少有2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首页复印件、含申根签旧护照(若有) 、3年内所有签证页复印件 |
|
照片(原件) |
•纸质版,浅色背景 •一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在反面写姓名) •近6个月内拍摄 •2寸(35mm*45mm ) •眼镜不要反光,五官清晰,露出双耳 |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 |
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
•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如丢失,请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
银行卡对帐单(原件) | •申请人名下近3个月内银行流水 | |
旅行医疗保险(原件) |
•必须覆盖申根地区,有效期包含所有在申根地区的停留时间 •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里 •保额至少为3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务治疗,紧急医疗转移以及遗体转移 |
|
往返机票预订单 | •包含申请人姓名,出发城市及目的地 | |
住宿证明 |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时间 | |
旅行计划 | •包含清晰的行程安排:各种交通工具预定、详细行程等 | |
营业执照 | •在职人员提供•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并附上英文翻译件 | |
在职证明信 |
•在职人员提供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内容需包括:任职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准假证明 |
|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 •退休人员提供 | |
配偶在职证明 |
•已婚未就业成年人提供 •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 |
|
固定收入证明 | •单身/离异/丧偶成年人提供 | |
学生证 |
•未成年人(18岁以下)提供 •有效的学生证 |
|
学校证明信(原件) |
•未成年人(18岁以下) 提供 •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 •包含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
|
家庭成员关系公证书 |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家庭成员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 | |
出行同意书公证书 |
•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或单方家长旅游时提供 •不随行家长出具公证并认证的委托书或出行同意书 |
特别提示:
以上则为斯洛文尼亚旅游签证申请材料,办理人要确定自己入境目的后在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否则有较大可能被拒签。大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信息和材料的权利,如若必要,申请人将被要求前往大使馆面试。